2005年11月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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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通卡成了“苦恼卡”
突失220万元的卡主人要求银行还款
胡苑

  本报讯 银行卡一直还在身边,从未遗失过,不想卡内220余万元巨款不翼而飞。为此,事主林先生近日一纸诉状将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市分行告上法院,要求法院判令工行归还他的银行存款220余万元,并承担诉讼费。
  据了解,林先生是湖州人,因生意上的需要,经常携款出差。因携带大笔现金不方便,今年10月8日,林先生在湖州工行申请办理了一张牡丹灵通卡,当日分2次在卡中共存入250万元人民币。
  10月9日,林先生持卡前往深圳。10月11日,他在深圳取款3万元,10月14日又取了6.8万元。谁知,林先生10月15日在深圳工商银行查询时,发现卡中只剩下了19.6万余元。为防止这些钱也被非法取走,他赶紧打电话通知其妻在湖州将剩下的钱款提出。
  事后查询银行对账单发现,10月14日,林先生银行卡中的巨款被人在澳门的珠宝店、名表店共消费了90多万元,15日早晨又被人消费了130万元。但令人奇怪的是,这期间林先生本人一直在深圳,从未去过澳门,银行卡也从未离身。
  林先生的代理律师指出,林先生在工行办卡,就与工行建立了合法的储蓄合同,工行就有义务保障林先生的存款安全。他认为,由于工行未履行保障林先生存款安全的义务,故应赔偿林先生的经济损失。
  据悉,湖州市中级法院已受理此案。